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第3号令)有关规定,结合“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因无证违规操作导致的生产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和事故多发的乡镇(街道)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法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的要求,对上述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也一并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2、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法定培训情况,查看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岗证相符; 3、所有持证上岗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定期参加年审; 4、随机考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和安全技能知识,是否真正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知识; 5、企业内部“三级教育”制度是否落实; 6、“四新教育”(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建立健全。 四、检查方式 听取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介绍,查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台账、现场抽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各级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专项检查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进行部署安排,严格细致抓好落实,并建立“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工作制度,确保此次专项检查不走过场。 对特种作业人员采取查看企业劳资报表等方式检查岗位是否和证件相符,对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情况的将按有关规定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金坛、溧阳、武进安监局根据《通知》要求自行检查,市安监局会同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区安监局进行检查。各单位检查结束后请于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市安监局。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