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档案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等级复查意见》,确保测评、复查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2011年度档案工作星级测评及档案工作等级到期复查申报工作,明确申报测评和到期复查单位名单,并于4月30日前报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所有到期需复查的单位必须在8月底前向市档案局提出书面报告,逾期不再受理,市档案局将在年底通报取消其等级称号。各辖市、区档案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汇总上报工作;各企业、事业单位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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