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实行刷卡考勤,每天刷卡3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时刷卡,“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考勤工作由督察处负责。 2、“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公外出办理有关事宜或请假一天以内的,窗口工作人员报窗口负责人批准;“中心”管理人员报处室负责人批准;“中心”处室负责人报“中心”领导批准。 (2)请假一天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报督察处批准;“中心”管理人员报“中心”领导批准。 (3)各类请假手续均须填报“请假条”,并及时送督察处备案。 3、各类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凡请假半天以上的由各窗口部门及时安排顶岗人员。 4、“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年度考核奖。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情况严重的作退回原单位处理。 (1)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九十天; (2)经常迟到早退,经教育仍然不改; (3)累计旷工二天以上; (4)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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