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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重新修订窗(工作人员)考核评比细则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53/2003-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行审[2003]19号 发布机构: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2003-06-30 公开日期:2003-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更好地落实“三创”活动,全面提升中心水平,再次修订有关考核细则。
关于重新修订窗(工作人员)考核评比细则的通知
常行审[2003]19号

 

各窗口、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窗口的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创”活动,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整体运作水平,结合“中心”一年多以来的工作实践,特对原考核评比细则进行再次修订,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业务工作(办件数量、办件差错等)   2   一般1  较差扣1

(二)文明办公(服务态度、文明语言、争吵、串岗聊天、打瞌睡、吃零食、执行标准化窗口要求情况等)好2   一般1  较差扣1

(三)遵章守纪(打游戏、大厅抽烟等)   2   一般1  较差扣1

(四)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撰写征文、论文、文体、娱乐等)  2   一般1  较差扣1

(五)部门支持“中心”工作(配套措施、人员选配、“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视情况加分、扣分。

(六)群众表扬(信件、锦旗),视情况加分

(七)群众投诉(信件、口头),经查实每件(次)扣1

(八)报送信息(报道、经验文章等),视录用情况加分

(九)迟到、早退(提前下班,集体活动提前离开等),每次扣1

(十)请假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管理规定,超过天数每天扣2

(十一)无故旷工,作退回原单位处理。

二、考评方法

(一)调整“中心”考评领导小组。“中心”考评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领导、处室负责人、各支部2人组成。顾全栋同志任组长,马小平同志任副组长。成立各党支部扩大联席会议考评小组。支部扩大联席会议考评小组吸收2名窗口负责人参加(窗口负责人轮流参加支部扩大联席会议)。

(二)对窗口和个人的考核主要依据《考核情况登记表》(附表1),平时由窗口负责人进行不记名考核,窗口负责人如不作登记考核,则考评时作为无意见处理。

(三)《考核情况登记表》中的人均办理数量、回单位、公休、病假、请假情况等统计,作为考评时的参数。

(四)督查处在每季度末将《考核情况登记表》汇总,在局域网上公布,作为考评参数依据。

(五)优秀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名额分配,根据窗口和工作人员总数的20%确定。优秀窗口一楼1个、二楼2个、三楼3个;优秀工作人员一楼6名、二楼7名、三楼8名。

(六)优秀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的评比产生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每季度在10号前先由窗口负责人依据网上公布的“考核情况汇总”和推荐分配名额,分别填写优秀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推荐表(附表2);第二步,各党支部扩大联席会议根据窗口负责人的推荐情况进行商量再推荐(附表3);第三步,考评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优秀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名额。两级考评小组召开考评会议时采取一票否决制。

(七)被评为优秀窗口的,不再参加优秀工作人员的评比。

(八)每季度考核结束后,在征求各支部意见和与本人见面的基础上,将《季度考核情况反馈表》(附表4)反馈给窗口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三、本“细则”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此页无正文)

 

 

 

 

 

 

 

 

 

 

                       ○○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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