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窗口、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窗口的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创”活动,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整体运作水平,结合“中心”一年多以来的工作实践,特对原考核评比细则进行再次修订,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业务工作(办件数量、办件差错等) 好2分 一般1分 较差扣1分
(二)文明办公(服务态度、文明语言、争吵、串岗聊天、打瞌睡、吃零食、执行标准化窗口要求情况等)好2分 一般1分 较差扣1分
(三)遵章守纪(打游戏、大厅抽烟等) 好2分 一般1分 较差扣1分
(四)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撰写征文、论文、文体、娱乐等) 好2分 一般1分 较差扣1分
(五)部门支持“中心”工作(配套措施、人员选配、“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视情况加分、扣分。
(六)群众表扬(信件、锦旗),视情况加分
(七)群众投诉(信件、口头),经查实每件(次)扣1分
(八)报送信息(报道、经验文章等),视录用情况加分
(九)迟到、早退(提前下班,集体活动提前离开等),每次扣1分
(十)请假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管理规定,超过天数每天扣2分
(十一)无故旷工,作退回原单位处理。
二、考评方法
(一)调整“中心”考评领导小组。“中心”考评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领导、处室负责人、各支部2人组成。顾全栋同志任组长,马小平同志任副组长。成立各党支部扩大联席会议考评小组。支部扩大联席会议考评小组吸收2名窗口负责人参加(窗口负责人轮流参加支部扩大联席会议)。
(二)对窗口和个人的考核主要依据《考核情况登记表》(附表1),平时由窗口负责人进行不记名考核,窗口负责人如不作登记考核,则考评时作为无意见处理。
(三)《考核情况登记表》中的人均办理数量、回单位、公休、病假、请假情况等统计,作为考评时的参数。
(四)督查处在每季度末将《考核情况登记表》汇总,在局域网上公布,作为考评参数依据。
(五)优秀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名额分配,根据窗口和工作人员总数的20%确定。优秀窗口一楼1个、二楼2个、三楼3个;优秀工作人员一楼6名、二楼7名、三楼8名。
(六)优秀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的评比产生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每季度在10号前先由窗口负责人依据网上公布的“考核情况汇总”和推荐分配名额,分别填写优秀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推荐表(附表2);第二步,各党支部扩大联席会议根据窗口负责人的推荐情况进行商量再推荐(附表3);第三步,考评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优秀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名额。两级考评小组召开考评会议时采取一票否决制。
(七)被评为优秀窗口的,不再参加优秀工作人员的评比。
(八)每季度考核结束后,在征求各支部意见和与本人见面的基础上,将《季度考核情况反馈表》(附表4)反馈给窗口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三、本“细则”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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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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