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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0-001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0〕172号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20-09-09 公开日期:2020-09-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0〕172号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8月29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为深刻汲取山西省襄汾县“8·29”坍塌和福建省泉州市“3·7”坍塌事故教训,坚决防止公共场所建筑坍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5号)文件要求和市安委会对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排查对象

文化、旅游、文物、景区、星级酒店和学校等场所的既有建筑。

二、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底。

三、排查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是否安全;

(二)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落实是否到位;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

(四)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五)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六)人员聚集活动是否按规定报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组织实施

(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部门联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迅速部署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切实强化与公安、应急管理、消防、城建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安全违法行为信息的互通,及时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的形式,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督促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同时,要督促单位明确既有建筑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既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

(三)积极开展整治,及时上报情况。各辖市区、局属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文化、旅游、文物、景区、星级酒店和学校等场所的既有建筑隐患排查整治。机关相关处室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和一线,全面摸排既有建筑情况,督促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提高安全检查实效。请各辖市区局、局属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既有建筑排查整治的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彬,邮箱:492068784@qq.com,联系电话:85682357

 

附件: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表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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