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通过组织推动、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等多种措施,深化农业信息化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市〔2019〕8号)要求,现就2019年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2019年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任务要求,全市计划新建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8个、智能农业示范基地6个。各辖市、区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分别为:溧阳市2个、金坛区2个、武进区1个、新北区1个、天宁区1、钟楼区1个;智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分别为:溧阳市1个、金坛区1个、武进区1个、新北区1个、天宁区1、钟楼区1个。
二、示范基地类型及建设要求
(一)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1、江苏省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县
(1)建立农业电子商务工作领导机构、协调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促进本地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落实具体扶持政策,推进措施扎实有力。
(2)建立电子商务园区、特产馆、综合性电子商务网站、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等支撑农业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的平台载体。
(3)组织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实用技能培训,近三年累计培训人数在1000人以上。
(4)以县域为单元,大力发展农林牧渔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旅游农业等农业电子商务,年度网络营销额达10亿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
示范县包括县级市、涉农区,全省5个左右。
2、江苏省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乡镇
(1)农业特色产业规模较大、优势明显,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2)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引导管理服务工作,引入物流快递、营销策划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相关基础配套设施较为完善。
(3)乡镇内拥有农业特色产业活跃网站(网店)50家以上,农产品电子商务年营销额达2000万元以上。
全省25个左右。
3、江苏省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单位
(1)建立农业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情况良好。
(2)建立相对完善的质量控制、商品配送、信用管理、售后服务等机制,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条件。
(3)农业电子商务年营销额:农业企业500万元以上(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50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种养大户30万元以上。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全省70个左右。
(二)智能农业示范基地
1、江苏省智能农业示范县
(1)农业信息化工作机构、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完善,设立农业信息化建设扶持资金,且近三年每年资金规模不低于100万元,推进措施扎实有力。
(2)积极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在园艺、畜牧、水产、大田种植等生产领域及农产品质量管控、指挥调度等方面建成10个以上典型案例。
(3)在节本增效方面探索出比较成熟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
示范县包括县级市、涉农区,全省5个左右。
2、江苏省智能农业示范园区
(1)农业生产过程中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覆盖园区30%以上面积。
(2)园区智能化生产水平较高,可实时监测农(畜)产品生产环境因子或作物本体生育参数,并通过智能决策系统实现预警预报,远程控制2种以上自动化机电设备(如灌溉设备、遮阳网、风机、湿帘、增氧机等),调控作物(畜禽)生长环境。
(3)应用成效明显,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节约劳动用工30%以上,单位面积产出率、生产效益均提高10%以上,减少投入品使用10%左右。
(4)智能化生产技术成熟、投入适中,设备操作简便,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
全省20个左右。
3、江苏省智能农业示范单位
(1)积极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覆盖面积达50%以上;或生产农业物联网相关智能化设备,推广应用面积达2000亩以上;或建立农业物联网生产加工在线服务及综合性智能农业服务平台。
(2)经济效益明显,节约劳动用工30%以上,生产效益提升10%以上。
(3)技术成熟实用,可复制、易推广。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含农业物联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全省50个左右。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主体申报。按照示范基地类型及建设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均可自愿申报,填写申报材料,盖章后提交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每个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装订成一本,具体装订顺序如下:
1、材料封面,注明省辖市、县(市、区)、申报主体名称,以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2、主体申报承诺书(见附件1)。
3、县级推荐承诺书(见附件2)。
4、江苏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3)。
5、相关支撑辅证材料。包括:
(1)申报主体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登记证等资质文件;
(2)本地区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指导性文件、支持政策等文件;
(3)申报主体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关平台载体截图等证明材料;
(4)近两年来的生产经营效益证明、所获荣誉,申报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辖市、区推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受理各类主体提出的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推荐对象初步名单经公示后,在申报表和县级推荐承诺书上填写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将申报材料、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按照推荐排序)、公示结果及公示情况、考察情况、工作总结,以文件形式报送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农业农村局。各辖市(区)推荐数量要大于示范基地创建任务数量。
(三)市级评审。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专家组,对辖市(区)推荐的对象进行评审,确保程序合规、客观公正,并将评审结果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有关要求
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就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全面指导,发动镇(乡)、农业园区和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安排专人准备申报材料,强化质量把关,确保内容全面、数据真实、成效突出。
请各辖市、区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推荐示范基地的文件、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扫描件报送至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人:解光武;电话:0519-81668241;电子邮件:654048325@qq.com。
附件:1.申报主体承诺书
2.县级推荐承诺书
3.江苏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
4.2019年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5.《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市〔2019〕8号)(不印发)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申报主体承诺书
作为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主体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郑重承诺:
1、自愿申报江苏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
2、所提交的申报辅证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客观公正。
3、严格遵守申报程序,积极配合申报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不干扰申报工作。
4、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遵守申请规定等行为,接受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理。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县级推荐承诺书
经实地审核,该申报主体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客观公正。未发现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现象。
推荐 (申报主体)为江苏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 市 县(市、区)
江苏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
申报主体(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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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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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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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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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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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辅证材料。
二、依据本申报书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供辅证材料。
三、申报书应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写。
四、辅证材料可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登记证等资质文件,近两年来的生产经营效益证明、所获荣誉,申报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示范基地申报主体:
1、申报示范县的,申报主体为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申报示范乡镇的,申报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
3、申报示范园区的,申报主体为园区管委会或园区建设单位;
4、申报示范单位的,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含农业物联网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申报主体名称
(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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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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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主
体
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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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乡镇人民政府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种养大户
□农业企业(含农业物联网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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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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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县
□江苏省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乡镇
□江苏省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农业企业(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江苏省智能农业示范县
□江苏省智能农业示范园区
□江苏省智能农业示范单位[农业企业(含农业物联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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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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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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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申报条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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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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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郑重申明:对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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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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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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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市(区)2019年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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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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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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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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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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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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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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