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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成立文广新局重点工作督查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79/2013-000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13〕76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生成日期:2013-06-20 公开日期:2013-07-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扎实推进机关形象素质提升工程,确保全局各项重点工作的圆满完成,决定成立文广新局重点工作督查组。
关于成立文广新局重点工作督查组的通知
常文广新〔2013〕76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机关形象素质提升工程,确保全局各项重点工作的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文广新局重点工作督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

    组  长:陈建共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薛建强   纪委书记

            严旭华   副局长

    成  员:田海明   办公室主任

            陶     组织人事处处长

            徐     机关党总支书记

            孟     监察室主任

    督察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机关党总支。

    二、督查组工作职责

      1. 督促检查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时序推进情况;

      2. 督促检查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 督办局领导交办和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及要求

    (一)督查方式

      1. 催办督查。对办理进展缓慢可能影响办结时限和办理结果的事项,采取下发书面告知书或电话告知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单位)按时办理;

      2. 实地督查。重要的督查事项,由局重点工作督查组抽调相关人员进行实地督查和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督查;

      3. 跟踪督查。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事项,在阶段性督查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督查。制定专门督查工作方案,通过不定期检查、阶段性评估、及时通报情况等形式,确保重大工作事项按照保质保量完成。

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情况,每季度督查一次;领导批示、批办、交办的事项,进行适时督查。

    (二)督查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每季度末月25日前上报本季度重点工作(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上报材料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报局督查组。

    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办理的督办事项,牵头部门(单位)应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办理,协办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办理结果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上报;

    (三)督查结果运用

    督查工作实行通报制度,实时通报督查情况。督查结果将纳入局年终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对列入督查内容的重点工作(工程)落实不力、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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