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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 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
索 引 号:014110253/2023-000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政务办
生成日期:2023-09-26 公开日期:2023-09-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 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
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 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

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各窗口:

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守节点上下联动纠治“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通报精神。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分别公开通报曝光7起和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对纠治节点“四风”工作提出要求,市纪委监委也即将公开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要认真学习、坚决落实通报精神,加强和改进通报曝光工作,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各单位要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对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的若干措施》(常办〔2022〕67号),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紧抓实节点纠治“四风”工作。

二是部署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秋、国庆期间,市纪委监委将组织交叉互查和明察暗访。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盯“关键少数”,紧盯公款吃喝、在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同步自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避免造成负面影响。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处置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四风”问题。

三是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要加强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善向好的新变化,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报告制度,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向党组报告。




                 

                          2023年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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