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经信局(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教〔2017〕4号)要求,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将联合组织开展2016年度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统计工作机制
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依托行业企业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专项统计工作,是了解掌握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各辖市、区要建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的职工教育统计工作机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地方行业组织及企业等对接,组织实施好所辖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要切实加强统筹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等条件,努力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二、落实数据采集要求
在当地教育部门、经信局(经发局)的统筹指导下,行业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分别独立进行本行业、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组织、汇总、审核工作,每个行业可自行择优遴选1个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全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信息采集点。统计样本原则上不低于所辖区域或行业内企业总数和职工总数的10%。企业类型应包括中央和省属驻地方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的企业。
三、及时完成数据网报
各填报单位要认真阅读报表的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登陆全国职工教育统计系统,填报相关数据。企业要在报表中明确填写所在地的行业名称。尚未获得代码(账号)的行业、企业,可在系统的注册功能里面直接注册,具体注册方式可上网查阅“全国职工教育统计系统企业操作手册”。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各单位应于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四、其他事宜
1.做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是各级教育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共同责任。各辖市、区教育部门、经信局(经发局)、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逐级填报工作,不得估报数据。
2.各辖市、区在对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分析的基础上,认真撰写2016年度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报告(2000字以内),同时择优推荐1个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典型单位经验材料(3500字以内)。
3.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企业人力资源基本情况统计表》《职工继续教育相关情况统计表》(本辖区汇总审核后的数据)、工作报告和经验材料一份报送至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858130342@qq.com。联系人:张宝林;联系电话:86900353。
4.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有关技术问题咨询的统计工作业务联系人:郭永进,电话:13816016116,张志文,电话: 15333660789;网上填报技术咨询联系人:郑焕新,电话:18621008018,钟燕云,电话:13402137341。
附件: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报表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教育局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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