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超限运输车辆是否必须卸驳载?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关于明确治超路面执法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苏交公[2005]95号)规定:采取密封措施的集装箱车辆,经查属于超限运输的,承运人或者车辆驾驶员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文件,证明车内所装货物品种的,应责令其自行卸驳载。对持有合法、有效海关监管证明,装运进出口贸易货物的车辆可免于卸驳载,但要按规定进行违章登记,并将车辆违法的情况通报车辆所在地有关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