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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出台《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0-10-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新北区出台《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努力用政府的“紧日子”换老百姓的好日子。
  一继续压减办公经费定额标准。2020年区级部门公用经费中办公经费支出在年初预算压缩10%的基础上,再统一压减5%。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2020年部门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和专项经费中工作交流经费在年初预算压缩10%的基础上,再统一压减20%。三严控会议及培训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现行会议及培训费管理有关规定,各部门工作、业务会议,自行组织的培训一律不得在经营性场所召开。2020年部门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在年初预算压缩10%的基础上,再统一压减20%。2020年部门公用经费中的培训费在年初预算压缩10%的基础上,再统一压减10%。四严控新增支出。除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决策部署、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原则上不得追加预算。对因特殊原因确需追加项目、项目投资额增加或项目变更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五大力压降采购成本。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推进办公用纸张等大宗物品带量集中采购。六大力构建节约型机关。坚持勤俭节约,严控办公耗材管理,倡导无纸化办公。除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课题外,原则上不得将调研课题转包给社会机构开展。七加强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有关规定,执行资产配置程序,有效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严控办公设备配置,办公设备不受报废年限限制,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八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区级财政拨款及专项收入安排形成的结转资金,除未实施完毕的基本建设类、保障类项目支出及已进入采购程序尚未支付的采购款外,不再结转至下年度支出。九严格津补贴发放。严格履行津补贴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标准和发放范围,严禁违规发放加班费、劳务费等支出。十严格用工管理。严格执行用工管理办法,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自行使用社会化用工,不得违规聘用临时用工。
  下一步,新北区将从落实政策、精准施策、开源节流和强化管理四个方面,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有保有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坚决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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