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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证如何申领的热点回应

发布日期:2021-05-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残疾人证申领流程?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文)第九条,核发残疾人证程序为:申请→受理→评定→审核、批准→发放、存档。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3张两寸免冠白底彩照,与残疾类别相对应的病历资料(末次发病期1年以上,近期复查报告),向户口所在地街道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江苏省残疾人证申领声明书、受理通知书。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2.受理:街道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4.审核、批准:区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5.发放、存档:区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街道残联,由街道残联发放给申请人,区级残联将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二、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怎样申请上门评残?
  答:根据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残联开展城区上门评残服务工作的补充规定,具体方案如下:
  1.上门服务对象:仅限于肢体重度残疾,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1)因各种原因造成瘫痪在床满一年,完全失去运动功能,生活不能自理且在低保范围内的重度肢体残疾人。
  (2)因各种原因造成长期卧床,已处于昏迷或植物人状态满一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瘫痪在床满一年,同时伴有严重心衰、呼衰病史者。
  2.材料审核要求:
  (1)因病致残,治疗期终结、康复期已满一年。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出院小结及门诊复诊病历申请。
  (2)低保人员须凭低保证申请。
  (3)同时合并严重心衰、呼衰病史者。须凭曾在县级以上医院心衰、呼衰诊疗出院小结申请。
  3.上门服务时间:
  乡镇、街道受理,经区残联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评残科审核登记后一月内。
  需上门评残者,先由乡镇(街道)助理员进行目测,符合条件者填写好申请表、评定表以及上门评残服务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一并输入残疾人基础信息库,经区残联审核后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评残科提出上门评定申请,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评残科审核通过后于登记后一月内提供上门评定服务。
  三、残疾人证申请人对于评定结果不满意如何解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文)第二十五条:
  残疾人证申请人或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变更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市级残联申请重新评定,经地市级残联同意后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如仍有异议,可向省级残联提出申请,由省级残疾评定专家进行评定,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残疾人户口迁移,残疾人证如何办理迁移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文)第二十三条:
  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持证人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出地街道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并到区残联调取本人原始评残档案,残疾人户口迁出地街道残联要及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标注为迁出状态。
  残疾人凭户口迁出地区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入地街道残联登记入档。
  户口迁入地街道残联依据迁移证明,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残疾人证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完成迁入工作。
  迁入地残联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在迁入地当地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户口迁移后超过半年没有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原发证残联可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注为冻结状态,办理迁移手续后改为迁出状态。
  五、残疾人康复或者死亡怎样办理注销残疾人证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文)第二十四条: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
  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残疾人残疾变化的认定,以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
  残疾人死亡的,家属凭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残联办理注销手续,街道残联收回残疾人证,街道残联要及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标注为注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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