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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离婚析产取得房屋,现要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应如何确定购房时间?

发布日期:2019-04-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下简称《通知》)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离婚析产取得房产对外转让时的购房时间,以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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