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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版营业执照“竖变横”的热点问题

发布日期:2019-03-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的“身份证”,记载了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营业执照所关联的市场主体信息越来越丰富,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随着机构改革的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现版营业执照进行改革,调整相关内容,重新设计并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问:何时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将获颁新版营业执照。
  问:新版营业执照与原版营业执照有何区别?
  答:新版营业执照版式从竖版调整为横版,版面内容及格局均有所优化。除记载原有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等法定登记事项外,新版执照对二维码进行了升级,实现了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精准连接,增加了“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的提示语,鼓励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市场主体情况,进一步扩大营业执照在社会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自律、部门监管和社会共治奠定坚实基础。
  问: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后,原版营业执照还有效力吗?
  答: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问: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应到哪个部门办理?
  答:在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向区行政审批局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注册窗口(受托)申办。
  问:领取了新版营业执照还需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吗?
  答:领取了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登记系统将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入电子营业执照库,鼓励市场主体下载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问:区行政审批局为了此次换照做了哪些工作?
  答:为了确保此次换照工作如期开展,区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市场准入审批处工作人员提前加强业务培训,掌握最新政策精神,强化系统保障,利用休息时间开展测试工作,确保全区系统调试到位,并于3月1日顺利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截至3月18日,全区已累计发出新版营业执照2070张。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做好全区换照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应用,进一步支持鼓励市场主体下载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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