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如何规定?
住院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指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先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根据不同等级医院分别为:第一次: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一级医院500元;第二次: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00元;第三次:三级医院24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60元。退休(退职)人员起付标准为上述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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