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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1-02-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我省为什么要在高职院校进行注册入学试点?
  答:根据《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模式,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正确引导基础教育的发展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评价体系。结合我省中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2011年我省在部分高职院校试行注册入学,力争通过几年的实践和完善,逐步在高职(专科)院校全面实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生以中等教育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等直接申请注册入学的招生录取模式。
  什么是注册入学?
  答:与统一招生录取相比,我省试行的注册入学是高校招生的一种新的录取模式。2011年在我省试行的注册入学是指考生根据院校提出的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向1?2所试点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职业中学对口单招成绩、专业技能要求),以及中等教育阶段的学习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在一定计划范围内,根据院校招生章程,择优确定拟录考生;考生在拟录院校中,根据实际,最终选择确定1所就读学校的录取模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将来还会在评价方式上做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哪些院校和专业可以参加注册入学试点?
  答:2011年,省内办学行为规范、培养质量较高、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民办高职院校和少量原在专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公办院校(部分专业)自愿申请,经批准后,均可参与注册入学试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试点范围将会逐步扩大。
  2011年,对于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首先在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中进行试点;同时,试点院校中部分与中职可衔接的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面向中职学生进行注册入学的试点。
  哪些对象可以通过注册方式进入高职院校学习?
  答: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文、理类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
  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取得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也可以申请注册入学。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考生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技能等提出要求。
  注册入学是否意味着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
  答:注册入学并不是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而是省里不再划定统一的录取分数线,改由招生院校根据其专业设置、学科特点、培养要求以及往年录取情况等对考生的学业成绩提出要求。其中,对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文、理类考生,院校应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对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学生,院校可对其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技能等提出要求,达到院校要求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因此,注册入学不等于不要入学门槛,不等于降低生源质量,这项改革主要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积极尝试。
  注册入学院校招生计划是怎样确定的?
  答:凡经批准实行注册入学的试点院校,由院校根据国家 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自主、科学、合理地确定招生规模,并经省教育厅核定后,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汇总专业招生计划后统一对社会公布。院校只能在核准公布的计划范围内招生。其中,面向中职生的注册入学计划须按照单独编班培养的原则,单独制定。
  注册入学工作安排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面向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高职(专科)统一录取批次结束后进行;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高职(专科)院校对口单独招生统一录取结束后、6月底前进行。
  院校开展注册入学的招生章程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院校注册入学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注册入学有哪些流程?
  答: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以下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同时可向两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定最终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
  被注册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手续如何办理?
  答: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注册录取的考生与统一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手续相同,除须持院校寄送的录取通知书以及党团等相关材料外,还须携带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到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形式有何不同?
  答:统一录取模式下,考生符合多个院校投档条件时,考生的档案只能投放到一所院校,由院校根据其招生章程公布的规则决定录取与否和所录取专业;而注册入学录取方式则是考生和院校实行“双向选择”。考生可以同时申请注册两所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档案同时投放给考生所申请的两所院校,两所院校同时审阅考生档案,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考生同时被两所院校预录取,则由考生从两所院校中选择1所进行确认,考生最终确认的院校就是该考生被录取的学校。
  考生参加注册入学录取后是否可以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
  答:省内民办高职院校文理类专业均实行注册入学;少量原在专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公办院校(部分专业)经批准后,也可参与试点工作。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即统招)专业的学习,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互相调剂。
  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后院校颁发的毕业文凭是否有区别?
  答: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试行注册入学以后普通高校原有的招生录取批次是否发生变化?
  答: 2011年我省进行注册入学试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各批次安排不变,高职(专科)批次文科类、理科类计划录取作适当调整,由原来的专一、专二批次调整为统一录取和注册入学两个阶段进行。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工作。
  省教育厅如何加强对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管理?
  答: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省教育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对试点院校的管理,以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一是加强对院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的审核,确保院校依法实施招生行为;二是加强对试点全过程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三是加强操作层面的管理,确保注册工作有序进行。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考生通过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通过管理平台,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本校预录考生;预录考生通过管理平台确认后,院校方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四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研究,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总结2011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2012年考生注册入学的条件、注册入学的时间、试点院校范围等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以推动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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