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既有住宅出资加装电梯的产权人本人及配偶双方,目前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自电梯使用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产权人本人及配偶双方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总费用中个人分摊金额,且提取后缴存者账户单位缴存部分、补贴部分、自愿缴存部分应保留10元以上的余额。办理材料如下: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产权人配偶提取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比例的协议(或资金分摊表等明确提取职工分摊的加装电梯费用材料)原件、各辖市区出具的报建批复文件原件、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原件、提取人一类银行借记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