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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20-05-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申请。符合农村C级、D级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初步确定补助对象,上报镇(街道)。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核。镇(街道)接到村委会的申请后,组织人员上门进行鉴定和核查。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残联对贫困人员的身份及房屋危险等级进一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镇(街道)转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组织施工。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依据省危房改造控制面积标准,按照民房建筑规范和当地民房抗震要求,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材料合格,质量安全。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6.资金拨付。危房改造结束并且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按规定拨付到农户“一卡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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