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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2021〕常行复第099号

发布日期:2021-12-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申请人:唐某。

被申请人: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公安局天宁分局。

住所地: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陈忠,职务:局长。

第三人:叶某甲。

申请人唐某不服被申请人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公安局天宁分局作出的天公(茶)不罚决字〔2021〕1238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1年10月9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同日依法受理。2021年10月22日,本机关依法追加叶某甲为本案第三人。本案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天公(茶)不罚决字〔2021〕1238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叶某甲作出行政处罚。

申请人称:2021年9月4日,申请人到叶某甲(申请人配偶)、叶某乙(叶某甲父亲)家中拿自有财物。在正常的沟通下,叶某甲、叶某乙忽然共同向申请人施暴,二人拽住申请人的手腕、推搡申请人。叶某甲从北房间门口至客厅的过程中对申请人有拖拽、拉头发、卡脖子等暴力行为。申请人于当日向茶山派出所报警,后被申请人作出二份互相矛盾的决定书,其中编号为:天公(茶)行罚决字〔2021〕29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叶某乙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决定;编号为:天公(茶)不罚决字〔2021〕1238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叶某甲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避重就轻,适用法律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视频中明显记录了叶某甲对申请人存在拖拽、拉头发、卡脖子等暴力行为,同时申请人也提交了医院就诊记录、医疗费票据和误工证明,多组证据印证了申请人因叶某甲、叶某乙的共同暴力行为受伤害。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叶某甲有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罔顾叶某甲与叶某乙共同施暴的违法事实,只对施暴人叶某乙作出行政处罚,对施暴人叶某甲的行为视而不见,属于错误适用《行政处罚法》。恳请市政府依法审查,支持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被申请人称:一、被申请人具有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与第三人发生在被申请人辖区内的冲突涉及治安管理,依照上述规定,被申请人具有调查处理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职权。二、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2021年9月4日14时许,申请人报警称其被公公用脚踹,不要120。茶山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处警,了解到申请人与叶某甲系夫妻,目前正处于分居状态。申请人带领搬家公司人员到华润国际花园x幢x单元x室去拿东西,后与其公公叶某乙发生纠纷。民警分别制作了叶某乙、叶某甲、申请人询问材料,制作旁证张某、李某询问材料,接受申请人病例及书面材料,接受叶某甲书面材料,调取小区视频监控,接受王某在现场拍摄视频资料。因申请人与其老公叶某甲互相控告对方在北边房间内有殴打行为,茶山派出所于10月3日分别传唤申请人、叶某乙、叶某甲,并制作询问材料。因在北边房间内发生的纠纷无其他旁证证实,现有视频拍摄到的也仅是叶某甲把申请人推到客厅,申请人一方与叶某甲一方的陈述出入较大,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叶某甲殴打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被申请人于10月4日对叶某甲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申请人。三、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2021年9月4日14时许,申请人报警,民警出警至现场。9月5日,茶山派出所受理治安案件开展调查。10月3日,分别传唤申请人、叶某乙、叶某甲,并制作询问材料。10月4日,被申请人对叶某甲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三款等规定。四、关于申请人的主张。1、关于传唤二十四小时的问题。该案中,叶某甲材料指出:“她还想去拿其他字画往楼下扔,我上前去把她手上的字画抢了下来,唐某就上来推搡我,抓我头发,抓我手臂,这过程中我也顺手推了唐某,不让她靠近我。后来唐某先离开了房间,我跟在她身后走出了房间。”且现场拍摄的照片显示,叶某甲身上也有伤,因申请人有殴打他人的嫌疑,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对申请人询问查证的时间未超过二十四小时。2、关于处罚结果的问题。该案中,被申请人已对叶某乙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唐某第一份笔录讲到:“丈夫叶某甲上来推我,不让我拿东西。他把我推到窗户口。我手里的东西从窗户口掉到楼下了。”“叶某甲推我到窗口,手臂搁在窗户上,擦伤了,具体情况要到医院看了才知道。”叶某甲辩称是为阻止申请人往楼下扔字画,手臂擦在窗户上造成的。综合全案来看,叶某甲的辩解具有合理性,申请人的伤势无法确定是被殴打造成的。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请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人民政府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人未提出书面答复意见。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唐某与第三人叶某甲系夫妻关系,本市天宁区离宫路329号华润国际花园x幢x单元x室原系双方共同居住地。2021年9月4日14时33分许,申请人报警称:“2021年9月4日14时许,其带了搬家公司的人员到华润国际花园x幢x单元x室家里去拿自己的东西,被公公叶某乙踢倒在地上。”被申请人下属茶山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后出警。同日,民警对申请人、第三人、第三人的父亲叶某乙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申请人在笔录中称“丈夫叶某甲上来推我,不让我拿东西。他把我推到窗户口。我手里的东西从窗户口掉到楼下了。”第三人在笔录中称“唐某把窗户打开,把她认为要的东西往外扔……我上去阻止她……我们二人的手臂都擦在窗户上,有多处擦伤。唐某还抓了我的脖子。”9月4日,民警制作天公(茶)调证字〔2021〕0904号《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华润国际花园物业监控视听资料。9月5日,民警制作申请人和第三人的伤势照片,并制作天公(茶)调证字〔2021〕0905号《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王某手机拍摄的现场视频。9月6日,民警接受申请人提供的病历材料并制作《接受证据清单》。9月8日,民警对李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李某在笔录中称“后来女的到西边房间去了。我听到女的一直在房间里叫,像是被打了。我看不到。”接受第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并制作《接受证据清单》。9月9日,民警接受王某提供的自书材料。9月13日,民警接受申请人提供的自书材料并制作《接受证据清单》,申请人在自书材料中称考虑已有医院检查诊断书,决定放弃伤势鉴定。9月14日,民警接受申请人提供的病历材料并制作《接受证据清单》。9月26日,民警制作申请人9月4日拿走的首饰盒及其中物品的相关照片。9月26日,民警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申请人在笔录中称“丈夫叶某甲进来阻止我,推我到窗口。我用手臂撑着窗台,我手里的两幅字画、我的首饰盒就掉到窗外去了。我还叫救命的。”10月3日,茶山派出所制作天公(茶)行传字〔2021〕134号、135号、136号《传唤证》分别传唤申请人、叶某乙、第三人到派出所接受查证并制作询问笔录。经批准,茶山派出所对申请人、第三人、叶某乙延长传唤时间至二十四小时。申请人在笔录中称“叶某甲跟进来抓了我的头发要把我拉出去……把我推到窗户口。我用手臂撑着窗口……我大喊救命。叶某甲就卡着我的脖子,拽着我的头发把我拉出房间。”第三人在笔录中称“我上前去把她手上的字画抢了下来,唐某就上前推搡我,抓我头发,抓我手臂,这过程中我也顺手推了唐某,不让她靠近我。”民警对第三人的母亲张某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叶某乙、张某在笔录中均称没有看到申请人和第三人在房间里发生打架。10月4日,茶山派出所制作四份工作记录,分别说明组织调解、联系查找证人、接收证人提交材料的情况。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因现有证据暂无法证明第三人有殴打申请人的违法事实,被申请人于2021年10月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天公(茶)不罚决字〔2021〕1238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三人于当日签字确认收悉。次日,办案民警向申请人直接送达上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另查明:叶某乙于2021年9月4日14时许,在住处华润国际花园x幢x单元x室门口徒手推申请人致其摔倒,后叶某乙在该处客厅脚踢申请人抱在身前的箱子致其摔倒,被申请人于2021年10月4日作出天公(茶)行罚决字〔2021〕2908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叶某乙予以行政拘留三日。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天公(茶)受案字〔2021〕7245号《受案登记表》;2、天公(茶)不罚决字〔2021〕1238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3、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4、对叶某乙的《传唤证》、《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二份询问笔录;5、对唐某的《传唤证》、《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三份询问笔录;6、对叶某甲的《传唤证》、《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二份询问笔录;7、三份呈请传唤报告书及呈请延长传唤报告书;8、对李某的《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询问笔录;9、对张某的询问笔录;10、王某出具的自书材料;11、唐某出具的病历两份、自书材料一份及《接受证据清单》三份;12、叶某甲出具的自书材料及《接受证据清单》;13、唐某和叶某甲的伤势照片;14、首饰盒及其中物品的照片;15、四份工作记录;16、天公(茶)调证字〔2021〕0904号《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及华润国际物业提供的视听资料;17、天公(茶)调证字〔2021〕0905号《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王某提供的视听资料及《视听资料说明书》;18、三份《民事诉讼权利告知书》;19、送达回执;20、六份人员信息表;21、钟楼区某搬家服务部《营业执照》。

本机关认为:

一、被申请人具有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9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申请人与第三人发生在被申请人辖区内的冲突涉及治安管理,依照上述规定,被申请人具有调查处理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职权。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本案中,根据申请人、第三人、叶某乙等人的询问笔录、申请人、第三人的伤势照片及视听资料等证据,申请人主张的第三人对其实施了殴打行为,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申请人一方与第三人一方的陈述出入较大,双方伤势较轻且不一定因被殴打造成,证人提交的视频显示第三人把申请人推到客厅,相关证人均未目击第三人对申请人实施了殴打行为,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第三人殴打他人的事实存在,故被申请人依据上述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

三、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被申请人依法受案登记,调查取证,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传唤调查,在办案期限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被申请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三款等规定。

四、关于申请人的主张。1、申请人称“案情简单为什么要传唤我24小时?”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经调查发现申请人有殴打他人的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及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传唤申请人,询问查证时间未超过二十四小时。2、申请人称“对方提出也被打伤,除了伤口和自己家人的人证,还有什么其他证据,我被打伤有对方两人同时施暴的视频、搬家公司的人证、医院出具的诊断,为什么只能处理其中一人?”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认定叶某乙存在故意伤害申请人的违法行为,且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该部分主张不再赘述。本案中,申请人与第三人系夫妻,双方就首饰盒内财物及字画等物品归属发生争执为冲突的诱因,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时仅有申请人、第三人在场,无相关人员目击,且在此过程中双方均造成了一定的伤势。申请人于9月4日、9月26日的两次询问笔录均未提及第三人对其实施了殴打行为,与10月3日的询问笔录前后表述不一致,其陈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李某在笔录中称“后来女的到西边房间去了。我听到女的一直在房间里叫,像是被打了。我看不到。”相关证人未目击第三人对申请人实施了殴打行为。证人王某提交的视频亦不能证明第三人殴打申请人的事实成立。因此,对于申请人的该部分主张本机关不予支持。3、申请人称“对叶某乙的处理结果只有拘留?拘留3天是按照什么标准量定的?”申请人本次复议请求为:撤销被申请人对第三人叶某甲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本机关认为,申请人的上述主张与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无关联。因此,对于申请人的主张不在本机关审查范围。4、申请人称“我在被传唤期间,民警多次强迫我接受对方提出的调解,不追究医药费误工费赔偿。”本机关认为,茶山派出所组织申请人与第三人调解,双方并未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强迫其接受调解,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对于申请人的主张本机关不予支持。5、申请人称“案件处理避重就轻,有视频证据的只字未提。”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已向王某和华润国际花园物业调取了相关视频,并作为证据提交本机关,故申请人主张不成立。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天公(茶)不罚决字〔2021〕1238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天公(茶)不罚决字〔2021〕1238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第三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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