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根据项目的技术领先性、产业化前景等,分类支持领军型人才领办和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引进的领军型人才创业A类项目,给予5000万元以上的股权融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B类项目,给予1000万元以上的股权融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C类项目,给予100—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同时3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的创业场所和100㎡的住所;创业企业自注册登记次年起,3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所需资金由辖市、区财政承担;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项目,并对获得国家、省科技项目资助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