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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宁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7-0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制定依据
  依据2018年市政府下达天宁区的目标任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要求及市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1.2.1区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由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文件,结合天宁区工作实际,更新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2018年妇女“两癌”检查任务指标,天宁区完成市级任务2.5万人。任务完成率以镇/街道为单位达到100%。探索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两癌”防治体系长效机制。
  二、主体范围
  镇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常住、有性生活史、上年度未参加“两癌”检查、年龄在64周岁以下的女性均纳入项目范围。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流程
  1、宫颈癌检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取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宫颈癌初筛机构不具备阅片能力的,应将涂片送至指定的接诊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指定的接诊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同时填写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3)阴道镜检查:接诊机构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异常/可疑者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4)组织病理学检查:接诊机构负责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2、乳腺癌检查项目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初筛机构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初筛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指定的接诊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同时填写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2)乳腺X线检查:接诊机构对乳腺彩色超声检查BI-RADS分级0级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3)组织病理检查:接诊机构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简称活检),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二) 天宁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转诊流程图(详见附件)。
  (三)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随访人员按照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并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妇保医生及社区计生服务人员的作用,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对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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