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异地贷款与本市贷款额度计算规则有何不同?
在本市缴存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按“月均账户余额×配贷系数”计算,计算出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多个本市缴存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账户余额可合并计算;在异地缴存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按“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计算,多个异地缴存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账户余额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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