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申报材料由各市农工办(农林局)会交通局初审,初审时须要求申报车辆提供行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并由市公路管理处收费道路科复核。初审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市农工办(农林局)以市为单位填报申领汇总表,连同申领通行证车辆的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5寸彩色照片等材料,报送省农林厅和省公路局。?
2、复审: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委农工办(扶贫办)、省交通运输厅、农林厅、公安厅根据《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共同审定申报材料,确定最终通行证发放名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最后审核结果组织印刷《绿色通道通行证发放名册》和通行证,省农林厅负责发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