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月起,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上不封顶。?
九、“二次补偿”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每年视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对一个年度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济负担过重的参保人员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偿手续在每年的1月份开始,参保人员可到市医保中心申请办理。2011年的“二次补偿”标准为:对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住院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5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同时,自2011年起将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自付费用(限医保刷卡、持证就医上传费用)纳入“二次补偿”范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