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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四步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11-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3月12日,溧阳市印发了《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推行企业安静日、白名单企业、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柔性执法等多项举措,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提升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获得感。

一是坚持源头治理,压缩检查次数。指导各执法部门梳理涉企行政权力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从源头限制日常检查数量。确定检查事项265个。

二是实施合并检查,压减上门次数。截至10月底,各执法部门多层次、全维度做好内部不同机构对同一检查对象的统筹工作,合并检查313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85次,并对各单位报送的《月度检查计划》进行兜底合并检查27次,确保无重复检查。

三是加强柔性执法,助企健康发展。截至10月底,梳理白名单企业4000余家,减少对白名单企业检查频次或实行非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521次,占比达30%左右。各执法部门完善“两轻一免”清单,落实首违不罚规定,共减免处罚407件,减免金额超500万元。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提升工作质效。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通过遴选20家涉企行政检查监测点企业、公布涉企执法监督渠道、开展重点部门专项检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举措,做好统筹协调,提升涉企执法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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