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区县信息 >> 正文

武进区:积极落实政策 强化医疗救助托底功能

发布日期:2023-10-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病贫上加贫”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国福彩app官方下载武进区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不断提升医疗救助水平,筑牢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这项民心工程的底线。日前,在医保、民政、总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共同协作下,2024年度医疗救助对象名单报送工作已完成,武进区共有8519名困难群众纳入明年医疗救助范围。

进一步强化平台数据对接,精准识别医疗救助对象。民政的金民系统和医保部门的医疗救助系统均进行了升级改造,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提高数据共享、调用的精准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医疗救助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各自社会救助和服务网络,发挥各级特别是基层服务机构作用,指定专门窗口和专人负责医疗救助对象保障待遇落实,经办服务高效便捷。

落实救助政策,强化医疗救助托底功能。经各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11类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补偿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待遇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中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比例提高至100%,其他救助对象给予80%比例救助;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普通门诊救助限额提高至1万元;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特定病药品、省定罕见病药品和住院共用救助限额并提高至20万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实际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再给予倾斜救助。一个年度内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5万元(含) 以内的,给予50%救助;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给予70%救助。

开展参保状态排查,确保救助待遇落实。为避免参加职工医保的医疗救助对象因单位离职、个人漏缴、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停保,武进医保分局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状态排查,确保将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