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形成一批战略意义明显的重大科技成果,积极探索构建“企业出题、政府立题、能者破题”的协同机制,现将《钟楼区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意见(试行)》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及建议。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钟楼区科技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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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钟楼区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意见(试行)
附件2:关于《钟楼区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意见(试行)》的起草说明
钟楼区科技局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
钟楼区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意见(试行)
一、总体要求
钟楼区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是指我区重点产业领域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提出的、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技术需求,由区科技局征集后统一面向全球发榜,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揭榜方主动揭榜,开展项目技术攻关。根据发榜项目金额,分档给予资金支持。项目所属行业领域应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
二、“揭榜挂帅”项目类型
“揭榜挂帅”项目主要分以下两类:
1. 产业发展“卡脖子”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悬赏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 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悬赏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不含50万元)。
三、参与各方
(一)发榜方条件
发榜方是提出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技术需求的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为我区重点产业领域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
2. 有能力并承诺保障发榜项目的企业科研投入,且能够为项目提供研发实施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项目研发成果能率先在本企业落地应用;
3. 项目攻关任务有明确的任务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对揭榜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4. 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二)揭榜方条件
揭榜方为全球范围内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
2. 能对发榜项目任务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3. 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基础的单位和团队,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揭榜攻关;
4. 财务状况良好且管理规范;
5. 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6. 揭榜方若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研发团队成员与发榜企业没有互为发起人、出资人、股东、董事、高管、债权人等利益关系。
四、工作流程
“揭榜挂帅”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需求征集、论证遴选、发榜公告、对接揭榜、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
(一)需求征集
区科技局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项目需求,企业填写《发榜项目征集表》,报送区科技局。
(二)论证遴选
对企业提交的项目需求,区科技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项目是否属于聚焦产业发展“卡脖子”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或是否属于产业发展技术难题。
(三)发榜公告
区科技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项目需求路演、向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推送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发榜。公告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未揭榜的项目列入下一批发榜项目。
(四)对接揭榜
符合条件的揭榜单位填写《揭榜单位情况表》报送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协调揭榜方主动与发榜方对接,双方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并形成揭榜方案。发榜公告有效期满,区科技局联合发榜单位,组织专家对各揭榜单位提供的揭榜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发榜单位参考专家论证结果,确定拟中榜项目名单。如揭榜单位提供的揭榜方案未能满足发榜方要求,该项目轮空,列入下一批发榜项目。
拟中榜项目由区科技局向社会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发榜方(甲方)、揭榜方(乙方)、区科技局(丙方)共同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履行职责,并及时发布揭榜公告。
(五)资金拨付
“揭榜挂帅”项目研发资金保障以发榜方提供研发资金为主,经费补助为辅。发榜方与揭榜方签订技术攻关合同后,根据合同金额,分档给予发榜方资金支持。
1. 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分两档给予支持:第一档为2年内结题的,给予合同总额20%的资助;第二档为1年内结题的,给予合同总额30%的资助;最高支持100万元。
2. 对合同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不含50万元),分三挡给予支持:第一档为2年内结题的,给予合同总额10%的资助;第二档为1年内结题的,给予合同总额15%的资助;第三档为半年内结题的,给予合同总额25%的资助;最高支持50万元。
资助经费分两期拨付给发榜方,一是发榜方与揭榜方签订项目合同后,拨付首笔资助经费,额度先按第一档次资助金额的60%计算;二是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根据项目完成时间的对应档次确定实际资助金额,拨付剩余的资助经费。在首笔资助经费拨付前,项目发榜方应支付揭榜方不低于项目合同金额20%的资金,发榜方的资金拨付凭据作为资助经费拨付的凭证之一。
(六)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周期内以揭榜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项目完成后,区科技局联合发榜方组织专家等对项目进行验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项目是否通过验收。
五、有关要求
1.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发榜方。
2.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揭榜方已按项目合同内容开展技术攻关工作,但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项目任务无法按期按质完成的,经发榜方审核同意后,可以终止项目或延期实施但不超过6个月。项目终止的或延期后仍未验收通过的,区科技局收回已拨付的剩余资助经费。因发榜方主观原因造成项目终止的,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技术、财务、法律等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形成论证结论,明确相关责任,收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实施周期超过两年的项目,均不再享受后续资助经费支持。
3. 享受“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再享受《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钟政发〔2020〕70号)中产学研资金奖励。
4. 对故意串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创新主体,在科研项目申报、财政资金支持、获得相关奖励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5. 规模以上企业的标准以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为准,科技型企业以科技部门认定为准。
6.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2:
关于《钟楼区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意见(试行)》的起草说明
出台《钟楼区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探索构建“企业出题、政府立题、能者破题”的协同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发榜,高校院所和高层次人才踊跃揭榜,让“揭榜挂帅”成为打通产学研合作的新通道,成为钟楼科技服务企业技术攻关的一把“金钥匙”。
一、起草背景
2021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创新不问出身,英雄不论出处。要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同年7月27日,钟楼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柔性引才、“揭榜挂帅”等创新机制,主动参与沪宁沿线人才创新走廊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党代会精神,科技局在全省县区层面率先制定出台了《钟楼区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意见(试行)》。
二、重点内容
一个聚焦: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聚焦科技企业技术攻关项目,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
两种类型:一类是产业发展“卡脖子”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悬赏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另一类是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悬赏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不含50万元)。
六个步骤:需求征集、论证遴选、发榜公告、对接揭榜、资金拨付、项目管理。
三、工作要点
需求征集,广发动。重点围绕“两新一智”产业领域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征集需求;论证遴选,严把关。为防止企业发“虚榜”,邀请专家进行项目论证,确保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发榜公告,定时限,3个月发榜时限,过期滚动到下一年度;对接揭榜,严比选,4个环节,第1步由双方签订意向合作协议形成揭榜方案,第2步由专家论证揭榜方案可行性比选确定拟中榜单位,第3步公示中榜单位项目,第4步签订三方正式合作协议发布揭榜公告;资金拨付,重激励,采取分档奖励,项目推进越快,奖励额度越高;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达100万元,项目经费分二期拨付,立项当年拨付60%,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40%。项目管理,轻检查,以揭榜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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