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万文娟委员提出,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不断普及,公用充电桩成了热门的“社区新基建”,但一些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没有安装充电桩,给新能源车主日常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建议:
1.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将人防充电设施建设的消防安全等技术标准,以及计量、计费、结算等管理规范,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推进人防充电桩建设,对已建成小区的地下人防区域车位适当改造,统一增加充电桩;对新建小区项目,在出让条件中明确人防区域若设置机动车停车位,须统一配置充电桩,并实现充电桩一桩多用、相邻多用、分时共享;
3.强化日常运营管理,建立人防充电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渠道资源,将车主、监管平台、物业、桩主、智能设备、消防等电动车后服务市场的各个环节整合成生态闭环,有效节约能源、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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