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参保人员的职工社会保险已暂停参保,且无欠费。
1.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A区申请转出,1995年底前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还需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将窗口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交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
登录市人社局官网(rsj.changzhou.gov.cn),点击“网上自助服务大厅” 个人登录后,在“社保自助经办”中选择 “网上申请转出”,按要求填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保存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个人交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注:个人网上申请成功后,无需审核的账户直接生成凭证;需要审核的账户,市社保中心转移科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基本信息审核,审核通过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审核未通过的将通过网办反馈信息。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后续转移接续工作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在45个工作日内衔接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