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平均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8%确定),?
具体包括:?
(1)城乡低保对象和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子女,凭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低保证》、《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救助证》和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认定;?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三无供养证》、《五保供养证》、《儿童福利证》认定;?
(3)残疾学生凭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认定;?
(4)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凭烈士证书等相关材料认定;?
(5)少数民族家庭困难的学生,凭户口簿和社区证明等相关材料认定;?
(6)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凭相应困难证明材料和社区证明认定。?
补助标准:(1)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2)分学期发放;(3)接受五年制高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前两年参照该标准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