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普通企业中单位19%,员工8%,合计27%;个体工商户中单位12%,员工8%,合计20%;
(2)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5元(医疗救助金),合计10%+5元;
(3)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合计1%;
(4)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合计0.8%;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的基准费率为八类。一类0.4%、二类0.8%、三类1.4%、四类1.5%、五类1.6%、六类2.0%、七类2.1%、八类2.2%,个人不缴费,在基准费率基础上,按规定实施浮动费率。
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执行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执行时间为2017年4月1日。缴费比例如有调整,按最新调整文件为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